校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 号),培养新入职在编教职工(以 下称为新教师)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提升新入职教师的师德素养、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管理与服务育人水平和整体素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22年新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 2021-2022 年新入职教师(名单见附件 1)。
二、培训安排
本年度新教师培养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采取专家讲座的方式举行,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 2022 年 9 月 23 日(具体安排见附件 2)。
(二)第二阶段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根据岗位类别采取进行专项培训,专任教师培训内容
为“新教师培养导师制 ”、“新教师教学观摩与座谈交流 ”、“企业工程实践培训 ”和“新教师课堂教学考核 ”四种形式进行。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处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其他岗位由学校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培训。
新教师培养导师制:各教学单位为新教师在培养期内安排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采取双选方式。辅导员和其他岗位人员参照执行。
新教师教学观摩与座谈交流:学校组织新教师观摩教学名师、模范教师、教学大赛获奖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新教师通过“教学沙龙 ”、 “科研论坛 ”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流,向老教师和优秀教师学习。
企业工程实践培训:学校与教学单位形成两级培训机制,由学校根据新教师专业统筹安排工程实践培训工作,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新教师课堂教学考核:学期期末学校督导专家对新教师培养过程进行检查,对新教师进行“教学关”考核。新教师通过考核视为培养期结束,新教师未通过考核将继续进行培养。新教师培养期内原则上不得安排授课任务。
三、培训组织与管理
1.做好新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为新教师参 加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
2.参加培训的教师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认定教育 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
3.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新教师的“教学关 ”经专家考核合格后,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新入职教师课堂教学准入证》。
4.参加培训教师在一个培训期内未达到培训合格标准,视为不满足上岗条件,须申请在下一培训周期补修相关课程或进行考核。
5.党委教师工作部根据每期参加培训教师的听课情况,结合学习笔记、主题交流、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开展新教师培养评比。
6.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新教师培养管理,科学制定新教师培养方案,加强培养过程管理。
7.培训考核结果抄送各二级教学单位,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资格认定、转正定级、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
四、新教师培训启动会
学校拟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 8:30 召开新教师培训启动会,现就会议安排说明如下:
(一)召开方式
本次启动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参会地点:校部 319 会议室,线上采取腾讯会议方式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议。
(二)参加人员
1、线下:校党委书记、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 处、科技处、教育教学评价中心负责人,部分新教师代表。
2、线上:教学单位负责人、全体新教师。
(三)会议事项
1、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主持,介绍培训安排;
2、新教师代表发言;
3、新教师宣誓仪式;
4、校党委书记讲话。
五、注意事项
1.为确保培训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培训工作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培训,须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
2.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履行入校及请假程序。
3.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名单于9月25日前交到党委教师工作部。
4.第一阶段集中培训结束后,全体新教师要围绕本次培训内容, 紧密结合自身部门工作实际,撰写个人培训总结报告,字数在 2000 字 左右。
5.培训总结要以部门+姓名命名(标题:“ × × ×+2022 新教师入职培训总结 ”,一级标题:方正小标宋二号,二级标题:黑体三号,三级标题:仿宋 GB2312 三号加粗,正文:仿宋 GB2312 三号),纸质 版(附个人签名)和电子版培训总结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提交,于 2022年10月10日前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张琳处。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31975663
附件 1:培训计划与时间安排(第一阶段)
附件 2:新入职教师培训人员名单(参考)
附件 3:新教师培训请假条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