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21年博士学术任务
期满考核及中期考核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引进博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根据《沈阳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沈工院人[2018]10号)和《沈阳工程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拟开展2018-2021年引进博士学术任务期满考核及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2018-2021年学校引进的博士,详见2018-2021年引进博士名单(附件1)。2018-2019年引进博士进行学术任务期满考核,2020-2021年引进博士进行学术任务中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学校《沈阳工程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和《招聘意向协议书》约定的工作任务。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自我汇报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自我汇报内容包括个人任务当量选择内容、已完成的任务当量内容、研究的专业方向和内容、下一步发展计划等。个人任务当量均需主持人或第一排名,第一单位为沈阳工程学院,自我汇报可以使用PPT展示。
个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可根据情况进行提问,汇报顺序另行通知。
四、考核相关材料
1.汇报PPT;
2.3份纸质版相关成果的佐证材料;
3. 填写《沈阳工程学院2018-2019年博士学术任务期满考核统计
表》;
4. 填写《沈阳工程学院2020-2021年博士学术任务中期考核统计
表》。
五、考核时间
人事处组织专家拟于下学期初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8-2021年引进博士名单
附件2:沈阳工程学院2018-2019年博士学术任务期满考核统计表
附件3:沈阳工程学院2020-2021年引进博士任务中期考核成果统计表
人事处联系人:赵琰 联系电话:31975189
人事处
2022 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