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21年博士学术任务期满考核及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浏览量:



校内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引进博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认真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教学、科研任务,根据《沈阳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沈工院人[2018]10号)和《沈阳工程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拟开展2018-2021年引进博士学术任务期满考核及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2018-2021年学校引进的博士,详见2018-2021年引进博士名单(附件1)。2018-2019年引进博士进行学术任务期满考核,2020-2021年引进博士进行学术任务中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学校《沈阳工程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和《招聘意向协议书》约定的工作任务。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自我汇报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自我汇报内容包括个人任务当量选择内容、已完成的任务当量内容、研究的专业方向和内容、下一步发展计划等。个人任务当量均需主持人或第一排名,第一单位为沈阳工程学院,自我汇报可以使用PPT展示。

个人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家可根据情况进行提问,汇报顺序另行通知。

四、考核相关材料

1.汇报PPT;

2.3份纸质版相关成果的佐证材料;

3. 填写《沈阳工程学院2018-2019年博士学术任务期满考核统计

表》;

4. 填写《沈阳工程学院2020-2021年博士学术任务中期考核统计

表》。

五、考核时间

人事处组织专家拟于下学期初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8-2021年引进博士名单

附件2:沈阳工程学院2018-2019年博士学术任务期满考核统计表

附件3:沈阳工程学院2020-2021年引进博士任务中期考核成果统计表

人事处联系人:赵琰 联系电话:31975189

人事处

2022 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