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3 浏览量:


各位考生: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现将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中报考沈阳工程学院岗位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3:00-15: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大学城宾馆一楼大厅(沈阳工程学院南门东侧)(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登记表进入,车辆无法进入,建议乘公共交通前往)

参加面试人员查看到此通知后,须5月26日9点前向邮箱sie_gkzp@163.com发送“已接收到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本人将按时参加/本人选择放弃”等字样的邮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现场资格审核(复审)内容及要求

1.现场资格审核(复审)内容

按照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https://www.lnrsks.com/html/sydw_zhaopingonggao/6274.html)》要求进行。

2.相关要求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等出具的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除岗位特定要求外,招聘条件专业要求为所报岗位最高学历学位要求所学专业。若岗位其他条件里有要求本科学历专业的,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海外学历专业以我校认定为准。

2)应届毕业生证明: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并提供《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1)纸质版并签字。

3未缴纳社保证明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查询办理;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社保卡”,绑定个人信息后,在“参保证明”栏目中生成电子版证明

4)政治面貌证明:辅导员岗位(一)、辅导员岗位(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2模板

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辅导员岗位(一)、辅导员岗位(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须提供1年及以上学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见附件3模板)

6)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立即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学校留存(证明材料需留原件,证明开具时间须为2025年5月23日之后)

四、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并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第二天完成现场资格复审后将在我单位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拟定于6月份进行,实际面试组织安排以沈阳工程学院人事处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附件1 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2 政治面貌证明

附件3 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附件4 沈阳工程学院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沈阳工程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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