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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条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7日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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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条件的通知
辽人[1999]39
号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8]13号)下发后,省直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结合本系列(专业)特点,提出了与破格条件中规范奖励相当的奖励项目。经研究,部分奖励项目可作为破格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之一,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获奖项目
附件2:
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获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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