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量:
校内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省直医保异地就医门诊结算的通知》(辽医保发[2021]75号)和《关于调整省直医保门诊特慢病认定流程的通知》(辽医保中心发[2021]69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2。自通知之日起,关于手工报销材料(包括出差、探亲急诊住院,异地门诊报销,年度救助,门诊特慢病等),请以部门为单位报送到校医院韩雪老师处。联系人:
人事处辛颖31975199
校医院韩雪31974338
医保咨询电话:31281160、31281161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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