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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报名须知
2021-03-19 17:06  

一、下载填写报名表

符合我校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填写《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1),凭报名表入校并到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及审核

(一)须携带材料包括:

1.《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起)及复印件;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工作经历证明要求

1)岗位序号1须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开具的高校实验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模板见附件3)

2)岗位序号2须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开具的高校专职武装工作(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年限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模板见附件3)

3)岗位序号3-4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开具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年限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模板见附件2)

4)岗位序号6-7均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模板见附件3)

招聘计划信息表中其他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参照以上标准开具相关证明。

5.中共党员证明原件(若报考岗位无要求,可不提交);

6.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职称评定表原件(若岗位无要求可不提交);

7.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8.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

(二)提交材料说明

1.所有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现场核验;所有复印件使用A4纸单面复印。

2.除岗位特定要求外,招聘条件专业要求为所报岗位最高学位要求所学专业。

3.中共党员及党龄证明,须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所提交材料须按要求完整有效,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材料审核

报名人员按照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结果当场告知应聘报名人员。

(四)网上信息填报

1.现场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提供的二维码进入系统填写应聘岗位、邮箱、身份证号等信息

2.凭扫码时提供的邮箱作为登录名,身份证后6位号码为密码,登录我单位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填报信息。

3.网上填报成功后请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通知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其它个人原因不按规定参加考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三、现场报名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至11:30,13:30至15:30)

地点:沈阳工程学院 校部楼117(会议室)

提示:学校正门进门左手边为校部楼校外人员车辆不得入校,请合理安排行程。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应聘期间应提前安排好时间和路线,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防疫规定,主动接受并配合我院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体温测量等必要检查。

2、应聘人员须听从我校工作人员指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持《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体温测试正常(低于37.3°C)后,方可进入应聘地点。应聘期间须保持适当间隔(建议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3、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并确保本人符合沈阳市防疫政策和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4、应聘人员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沈阳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1319

 

附件【附件1:沈阳工程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专职辅导员岗位经历证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工作证明(模板).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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